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 >>图书馆>>借还情况
图书馆师生借阅守则
发布时间:2017/9/7 8:39:58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陈英

一、图书馆开放时间

实行全天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二、图书馆借阅规定

1、全校师生一律凭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持证人在调离本校或毕业前应将所借图书还清,交回借书证。

3、借书遗失,应及时向图书馆挂失,并办理重新领证手续,若不及时挂失、出现冒借、造成的损失概由本人负责。

4、实行限额借书,学生每次限借2本,教职员工每次限借10本;因教学教研需要借书超过限额的经教务处同意后可放宽限度。

5、实行限期借书,学生每次借阅为30天,教职工半年。未经分编登记的图书资料及字典、词典等工具书,善本书,绝版书一律不准外借。

6、每学期清理一次图书,借阅的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限不还,由图书馆及时发催还单。

7、借出的图书,如遇到图书馆需要,不论借期长短,图书馆可以索回。

8、爱护图书,保持图书清洁,读者所借图书不准折叠、划线、圈点、批注、污损、撕剪,一经发现,按有关制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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