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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入职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3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於剑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局《关于开展新北区教师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常新教人【2020】12号)精神和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入职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2025年招聘录用,已参加区2025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中小学(含公办编内教师及民办学校招聘的教师)和幼儿园在聘(含转岗)新任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自主研修情况

请各校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学员手册》(新教师首次集中培训时已下发)第4页培训考核第二部分“自主研修情况”赋分规则,审核参训学员自主研修情况并酌情赋分,得分情况请填入《学员手册》末页“所在单位评价意见”栏内

(二)课堂教学能力

原则上每位考核对象要有至少3位评委参与考核,尽可能采用随班听课方式进行,即评委到考核对象所教班级听常态课。评委参照考核评价表(附件2)进行自主打分,然后按评委平均分计算考核对象课堂考核成绩。

(三)师德师风演讲

拟于6月中旬(初定6月13日)开展以《传承教育家薪火,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为主题的新教师演讲比赛。请各校根据演讲主题组织新教师积极撰写800-1000字演讲稿(内容要求原创并紧扣演讲主题,题目自定),并以考核集团(附件3)为单位,组织新教师开展一场主题演讲活动,同时以集团为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3遴选代表参加区级层面演讲比赛。

三、考核要求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是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新教师试用期结束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校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尽量以考核集团为单位)开展工作,凡要上报的材料务必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2.做好培训考核总结。以校为单位(以集团为单位进行新教师培训和考核的,以集团为单位),做好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总结,要求总结学校在一年中对新教师培养方面的主要举措,亮点特色和取得的成效;反思存在不足和今后改进措施。

3.推荐培训优秀学员。做好新教师试用期培训优秀学员的推荐工作,优秀学员推荐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单位新教师总数的10%推荐,新教师不足10人的可推荐1名,确保宁缺勿滥。

四、审核安排

1.以校(或集团)为单位,填写《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携《学员手册》、培训总结和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各1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分别于5月26日(中学)、5月27日(小学和幼儿园)到区教管中心304室进行复审。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文件名前加单位简称)请于5月28日(周四)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学(含初高中):邮箱:592****8@qq.com,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85133289;小学和幼儿园:邮箱:108*****8@qq.com,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5****89。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区教管中心教师发展科联系,电话:85****89、85****10。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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