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常州市义务教育 “新优质学校”高品质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高品质项目实施,加强闭环管理,更好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1年立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1年立项的常州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高品质项目(以下简称“高品质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2021年立项的高品质项目,如已完成原定项目实施任务,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结项。结项须提交以下材料:①《鉴定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②《项目成果报告》一式一份(不少于4000字),③《结项证书信息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④存有结项申报书、电子版成果及项目成果简介的U盘一份(U盘外壳贴上注明“责任单位”的标签)。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审阅结项材料,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结项认定项目名单和项目评审等级,并对认定结项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尚未完成原定任务的项目,需出具延期结项申请,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同意后,延期一年结项。已延期结项一次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尚未完成原定任务的项目,和本次结项认定未通过的项目责任单位,三年内不可再申报省、市级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在的辖市(区)酌情核减常州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推荐名额。
三、注意事项
1.关于项目变更程序的说明。已立项项目的项目名称、负责人或项目单位如需变更,请写一份项目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项目负责人(变更前及变更后)签字、项目责任单位(变更前及变更后)盖章,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和本次结项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立项期间只能变更一次。
2.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高品质项目的结项工作,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以上工作要求,将本地项目结项材料的电子版(含申报书、成果报告及汇总后的《结项证书信息表》)和纸质版(含U盘)整理汇总后,于4月25日(星期三)前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对于完成结项的高品质项目,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充分展示“新优质学校”在深化实施课程教学改革、推进“双减”工作、推动育人方式转型过程中取得的有影响、可辐射、能共享的教育教学成果。
联系人:谭**,联系电话:85****15。
附件:
1.常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高品质项目名单
2.“新优质学校”高品质项目鉴定结项申报书
3.结项证书信息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