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二
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教科研绩效考核细则
项目 | 总系数1 | 计算方法 | 教师佐证 资料说明 | 合计系数 |
课题 | 0.3 | (校级组长、区级成员)×1; (区组长、执笔者、省市组员)×1.5; (市组长、执笔者)×2; (省级以上组长、执笔者)×3。 (注:非上级正规单位立项以及相关子课题、非本校课题不入计算,最多以一个课题计算) | ||
论文、 研究成果 | 0.2 | (区级一等奖1篇、区市级二三等奖2篇、省级以上三等奖2篇、区市级发表1篇)×1; (市级一等奖、省国家级二等奖)×1.5 (省国家级一等奖、省级以上发表)×2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3 (以上论文根据数量和级别可以累加计算,一篇文章同时多次获奖发表计算最高一次) | ||
公开课、 讲座、 基本功、 评优课、 信息化教学、健康教学等 | 0.2 | (有校级公开课,次数不计)×1 (区级以上公开课、讲座)×1.2 (校级一等奖、区级二三等奖)×1.5 (区级一等奖、市级二三等奖)×2 (市级一等奖、省级以上)×3 (以上公开课、讲座、评优课、基本功等可以累计) | ||
继续教育、培训与学习 | 0.2 | 资料上缴缺少或学习缺席,一次扣10%,扣完为止。 | ||
指导学生获奖发表 | 0.1 | 区级×1;市级×2;省级以上×3。 (一个人次为基数计算) | ||
合计系数 |
备注:
1、教科研绩效考核奖金总额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岗位津贴)×2%。
2、年龄在45周岁以上,或中高职称教师在课题和论文方面不作要求,得该项基本系数。
3、所有计算均需要佐证材料。
4、个人最高计算不超过总系数的3倍。
5、全校教科研总绩效除以全校总系数得出1个系数值的绩效奖励金额。
6、教师个人合计系数乘以1个系数值的绩效奖励金额,为该教师教科研绩效奖励总额。
相关证明材料(图片或截图)
1. 课题材料,要求开题论证书、中期评估表、结题鉴定表,必须有省市区课题主管部门盖章签字。
2. 论文材料,发表要求呈现封面、目录、正文清晰图片,看清作者。获奖要求呈现证书。
3. 赛课展课材料,要求呈现证书或评价表,获奖文件截图或开课通知
4. 指导学生材料,一定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正规性学生竞赛,社会性盈利性质比赛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