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教师初定和申报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公办各中小学在编(或聘用制)在岗、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聘在岗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要初定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初定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所学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三者一致或相似,经考核合格,符合下面条件的,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中小学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后,在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或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幼儿园教师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后,在常州市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后,在常州市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二) 申报(或同级转评)
具备上述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三者不一致者,可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同级转评是指因为工作岗位的变动,专业技术人员原有的职称资格专业类型与新岗位的专业类别不相同或相近,必须申报评审符合新岗位专业类别要求的同级别职称资格,方可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从职业学校(高校、技工院校等)初级岗转岗到中小学初级岗等,需在转岗满1年后及时进行同级转评。
三、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初定
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任教学科三者一致的人员直接参加网上认定,直接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址为: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填写信息,并生成1份纸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生成方式见附件1),11月29日前完成申报,初定申报表纸质版暂不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或同级转评)
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任教学科三者不一致的人员、同级转评人员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参加二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址为: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填写信息,并生成1份纸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生成方式见附件2)。11月29日前完成申报,纸质稿正反打印,一份。
(2)评审材料。2024年教师申报(含同级转评)二级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纸质材料申报的方式进行,材料装订后请装入文件袋并张贴封面于材料袋上(封面见附件3),上交材料如下:
①《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评审表由省平台生成),不装订在材料袋内,单独提交;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任教以来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提供);
④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汇总表(任教以来每年需提供1张,张数为2024-参加工作年份);
⑤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证书;
⑥其它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达到相关规定的学时数即可);
⑦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需学校审核盖章、区档案馆徐老师审核盖章);
⑧2024年春季学期备课笔记;
⑨其它教育、教学、教科研实绩材料(按附件3相应材料目录之8、9、10项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4年初定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4,excel电子稿)。
(三)关于材料截止时间:有效学历、《常州市公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等所有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附件4报名表excel电子稿于2024年11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286****25@qq.com。评审材料和申报表纸质材料于2024年12月6日前以学校为单位上交至新北区档案馆15楼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1507办公室,评审费同步提交(纸币)。联系人:孔主任,联系电话:85****92。
(五)评审费: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2〕61号文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申报(含同级转评)二级人员按每人80元交收取评审费,初定二级人员不收评审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