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教育处 2017-10-16 16:35:34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生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核查及数据上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在籍在校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12月1日。各校要统筹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可利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统一进行测试,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测试工作。
三、测试指标与权重
测试指标与权重见附件“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指标与权重”。 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项目的测试,可以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四、测试方法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出版)中有关要求进行测。
五、数据上报
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务必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域名已经过期})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教育部数据上报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10-66169800 66171820;数据查询电话:010-66165330 66181980,具体上报工作可咨询常州市数据管理负责人:常州市新桥小学许晓春老师。
六、数据核查
1.我区将对各中小学上报测试数据进行审核,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2. 教育部继续在2017年10月-11月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综合分析和公示反馈。我区将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的数据抽查复核工作。
七、结果公布
1.各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市教育局将公示全市学生测试结果,及小学、初一、高三学生体质抽测排名。
3.市教育局将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组织管理
1.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重要性,将《标准》测试作为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来源,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员,组织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将测试与体育课教学结合起来,与阳光体育运动结合起来,与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结合起来,与“体育、艺术2+1”活动结合起来,与学生体检结合起来,激励和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学生的体质健康。
2.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在认真开展体育活动、全面进行测试的基础上,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测试数据的整理、录入和上传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标准》测试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确保上报率达100%。
3.学校在组织《标准》测试工作时,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准备,确保学生安全。
附件:
1. 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指标与权重
2.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4.2017年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上报工作说明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1: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指标与权重.doc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