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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第五轮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於剑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度,促进广大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五轮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优秀教师支持乡村学校发展的工作机制,传递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管理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努力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为主体,由骨干教师个人申报,与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结对,在常规教学、班级管理,青年教师指导、教育科研等方面开展共建研究,促进协同发展。

三、具体措施

1.高层次人才牵手成长计划

(1)参与对象:未参与过城乡牵手行动的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可自主申报参加。

(2)活动周期:2年。

(3)工作要求: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与本区一所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签订结对合作协议,积极参与学校教师培训,本学科教研组建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讲授示范课、开展课题研究,帮助学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每年须至少在结对学校开设2次公开教学活动和1次专题讲座,并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具体见附件1)。

2.优秀教师牵手成长计划

(1)参与对象:第九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其他获得常州市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未参与过城乡牵手行动的骨干教师,可自主申报参加。

(2)活动周期:2年。

(3)工作要求:骨干教师与本区一所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签订结对合作协议,每周有一定课时的日常教学活动并列入学校课程安排,原则上乡村学校应选派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到骨干教师派出学校参与日常教学活动。骨干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教师培训、本学科教研组建设、开展听评课活动,讲授示范课、开展课题研究,帮助学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每年须至少在结对学校开设2次公开教学活动,并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积极建立本区域内校际教师结对、共同提高的良性互动机制。结对学校要为骨干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便利条件,积极选派青年教师参与学习,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加大宣传,适当倾斜。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部署,确保牵手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参与的骨干教师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市、区教师发展部门将结对教师公开教学活动或专题讲座纳入市、区公开课及讲座计划。

3.严格考核,优化保障。城乡牵手行动要有针对性,各单位要重视过程管理和指导,考核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督促。对于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给予每年5000元的工作经费,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考核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每年10000元工作经费。第一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列入第二年度考核对象。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4。

4.参与对象可自主与本区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联系确定合作学校,已参加过城乡牵手行动的不得重复参加,参与对象和结对学校不得为同一所学校。

5.申报人请填写《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3),以校为单位于10月8日(周二)前将申报表的纸质稿(1份)报送到区教管中心教师发展科(汉江路67号,龙城初中劝学楼3*7室),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00****681@{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10。

6.区教管中心将对申报者和结对的学校学科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后上报市教科院。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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