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不断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引进在编教师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各校2023年以在职人员身份引进的在编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具体内容及标准见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水笔手写);
2.学校通过材料审核、座谈、听课、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对相关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试用期间的教育教学实绩、班级管理能力和师德师风。填写评价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3.学校确定考核结果后,填写《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3)上报局组织人事处,并附考核结果不合格教师的所有考核材料。
4.对学校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我局将另行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座谈、查看有关资料、面谈等方式进行复核,并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处理意见。
5.结合学校考核结果建议和区考核小组复核意见,教育局公布考核结果。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校于5月17日前将《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和考核结果不合格教师的所有考核材料以校为单位密封后交局组织人事处。《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949@{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2: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doc 下载
附件3: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汇总表.xls 下载
附件1:2023新北区中小学引进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xls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