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局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区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1.高层次教育人才:包括“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和省教学名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二周期第三年度;第七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二周期第一年度;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二年度;
3.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第十四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三年度,第十五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一年度;
4.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第九批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三年度,第十批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一年度。
二、考核时间
1.考核时间为2023年1-12月。
2.所有考核对象只参加本人最高层次的考核,同时具有上述称号、专业技术职称和荣誉的人才,按照就高且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奖励经费,。
3.2023年度退休人员考核截止时间为领取退休工资前一个月。
三、考核内容
1. 高层次教育人才考核内容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常教人〔2018〕5号)文件要求(附件7)。
2.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常教人〔2018〕2号)文件要求(附件8)。
3.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暂行办法》(常新社人〔2005〕5号)文件要求(附件9)。
四、考核流程
1.考核对象向本单位递交考核材料。每个考核对象需填写相应的“考核表”(具体见附件2-5)一份,不装订。根据考核文件要求提供考核时间范围内履行职责的相关证明、论文或论著复印件。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应由学校经办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2. 各单位组织初步考核。各校要将考核对象考核期内履职情况在校园网公示,同时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考核材料进行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考核指标凡有一项不合格的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学校要将考核情况和初步考核结论记入考核表中“学校考核意见”栏,同时要及时反馈给考核对象。学校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表及考核材料一并上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3.组织复核。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复审考核,审定后予以公布考核结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以校为单位,将优秀教育人才“考核表”纸质稿(一式1份,不装订)和考核支撑材料(每人一份,需装订成册并装袋、贴封面)于4月22日(周一)下班前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室,同时将各类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文件名:单位简称+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发送至邮箱74****380@{域名已经过期} ,联系电话:85****92。
2.材料报送时需将考核表单独抽出按高层次人才、特后、市学带、骨干,区学带、骨干顺序分类放,其它考核支撑材料与考核表顺序对应排放。
六、奖励
年度考核合格人员享受相应奖励经费,奖励标准按《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修订)》(常开人才办〔2019〕14号)和《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常开人才办〔2021〕12号)文件执行;凡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当年度不享受相关奖励经费。
附件略:1. 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考核人员名单
2.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3. 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
4. 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
5.新北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6. 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
7. 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
8. 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
9.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具体见骨干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