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教师发展>>教师培训>>骨干晋升
关于开展第六批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9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於剑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自2006年以来,我区共组建了五批优秀教师培育室,依托各批次领衔人的专业引领,坚持课题(项目)研究为载体,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第二轮“三名”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新教〔2023〕79号)精神,为深化优秀教师培育室成果,继续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数量

第六批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初定20名左右,具体学段学科根据评选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二、申报对象

全区在职优秀教师。2023年9月-2026年6月期间,领衔区级同类教师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反映。

2.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能力强、水平高,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3.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常州市骨干教师或新北区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专业称号,目前仍在教学一线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主持过课题研究并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于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6.培育室工作方案设计精当,定位准确,三年发展目标明确科学,措施扎实有效,招聘培育室成员思路成熟,对拟招聘的培育室成员的分工、专业发展程度有初步的规划和举措,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考虑周到,培育室规章制度明确合理。

7.选定的研究课题具体明确,具有研究价值和一定的科学性、独创性、可行性。研究价值体现在选题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能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是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同时符合教育科学本身的要求,有学术价值。科学性表现在选题充分占有相关资料,有事实(实践经验)和教育科学基本原理作依据。独创性表现在对选题的独到见解、对研究方法和呈现结果的个性化设计。可行性表现在具备研究条件和时机,研究者本人具备从事课题研究的知识、能力、基础、经验、专长,具备与课题相关的资料、设备等客观条件,研究时机成熟。课题研究的内容详细,方法恰当,预期成果及呈现方式明确。

8.身心健康,年龄适中。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表、撰写培育室工作方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2、3)。上述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者进行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3.专家论证。区教管中心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领衔人申报者及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申报者候选人。

4.行政审核:区教管中心根据候选人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人选,名单报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5.公布结果: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局党工委通过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25日(周五)前报送区。其他略

六、其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师培育室培养教学人才的工作机制,指定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推荐、选拔出高水平领衔人,为促进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

 

附件:1.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表

2.新北区(学段)(学科或研究方向)教学(领衔人姓名)优秀教师培育室工作方案

3. 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
第六批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评选通知.doc  下载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 2017 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1501号-2

    学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德胜南路26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