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我区教师发展需要和培训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20 年-2022年入职的非师范专业中小学教师素养提升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招聘录用的,目前仍在我区任教的非师范专业专任教师(含公办学校编内、聘用制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
二、时间地点
1、研修时间:2023年8月下旬至2023年12月,其中集中培训3.5天,学校分散研修和自主学习一个学期。其中首次集中研修时间:8月23-25日,上午8:30-下午5:15(请学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扫码签到,过时不能签到按旷课处理)。
2、研修地点:
(1)集中研修—河海实验学校(百川路8号);
(2)分散研修—教师所在单位。
三、课程安排
见集中研修时下发的“学员手册”。
四、研修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集中研修参与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和不合格(69分及以下)三个等第。
1.集中研修参与情况(20分):
(1)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10分,每半天得1分,全勤得10分);
(2)表现:遵守纪律、态度认真、学习努力及积极参与互动交流(10分,违纪1例扣5分,扣完为止)。
2.教育教学论文撰写、评比(20分)
全体学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论文。合格得10分,优秀得20分。
3.学员研修手册记录情况(60分)。
(1)个人信息及自我评价填写完成、分析客观(2分);
(2)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目标清晰、措施可行、培训建议需求有参考价值(2分);
(3)研修记录完成清晰,有收获评价客观、有反思改进确切(20分,每份记录2分,最多20分);
(4)个人课例诊断记录完整真实(20分,校级公开课5分/节,校际公开课10分/节,区级公开课15分/节,市级及以上公开课20分/节);
(5)读书笔记记录完整真实(10分,每份2分,最高10分);
(6)研修总结完整真实,剖析得当(6分)。
五、学时认定
本次研修考核合格及以上者计区级培训学时,学时数按考核得分折算,每得1分即得1学时。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学时。学时认定工作由研修对象所在单位和区教管中心共同负责。
六、其他要求
1、本次研修采用系统报名方式报名,请各单位培训管理员于8月10日前通过“江苏教师管理系统”平台为本单位研修对象报名,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训。
2、“学员手册”(集中研修时发放)是本次研修考核和学时认定的重要载体。各研修对象务必认真记录、妥善保管,学校要定期查看“手册”记录情况,及时提醒督促学员按计划开展研修并做好记录。
3、本次研修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契机,期望各校能高度重视,加强研修过程中的督促和管理。尤其是分散自主研修阶段,各校要制定相应措施,为研修对象配备专业引领导师,积极为教师搭建锻炼和展示平台,促进教师快速成长。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5190810、85133289。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