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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於剑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22〕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公办各中小学在编(或聘用制)在岗、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聘在岗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符合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条件的教师。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考核合格。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符合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应报尽报,不占学校推荐申报名额。

(二)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开始,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入职满一年后先初定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

三、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资格申报

    申报材料需要网上上传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上传步骤

登录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info.do?op=ks_index),点击职称之窗—浮动图标(职称初定申报操作学习视频观看学习),认真学习职称初定上传的相关操作。

(二)上传申报材料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根据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根据网上要求上传:学历学位信息、专业技术资格、奖惩情况、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公共科目合格证书汇总表:从2011年起算,平均每年1张)、工作业绩、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信息、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等。

注意:公共科目证书从2011年起算,平均每年1张(张数=2022-第一学历毕业时间);聘用制教师单位同意证明要盖单位章和常开公司章。

2.上传材料为PDF格式,各校要认真审核上传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上传材料一般为原件。

  3.申报人员所有相关材料上传成功等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表,单位盖章,送区组织人事处

  4.网上材料上传时间截止到9月20号前。

四、报送要求

以校为单位,填报《2022年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人员名册》(附件电子版于2022920日(周)前发送至邮箱:740347380@{域名已经过期},纸质版花名册于2022920日(周报局组织人事处302联系电话:85177992,联系人:章树超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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