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莘莘学子>>学生社团
关于举行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教科室1
关于举行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研室中语组、各局属初中语文组: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大力推进校园诗教工作,提高运用语文知识和锤炼语言的能力,并为“常州市第二届‘舣舟杯’中华传统诗词大赛”推荐优秀作品,经教育局和教研室领导同意,将继续举办“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现将2007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二、比赛办法:

1、报名方式: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2、创作要求:

1)体裁:各类古体诗、格律诗、词、楹联。

2)内容:反映现实生活、歌颂美好事物、抨击丑恶现象、表现真情实感。(“常州市第二届‘舣舟杯’中华传统诗词大赛”的主题要求:歌颂常州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成就、新面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人民群众,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思想健康,格调高雅,情感真挚。)

3)古体诗以七言四句的形式为主,要求押韵;格律诗基本押韵,尽量符合平仄要求;词基本符合词牌句式并押韵。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三、比赛步骤:

分两步进行:

1、市区(含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四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每校3篇的数额在12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

2)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15之前送市教研室,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2、大市级比赛:

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08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教研室盖章的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初中语文教学网站上刊登。

2、所有上交到市教研室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jyszc@{域名已经过期},谢绝软盘。

3、本活动是“常州市第二届‘舣舟杯’中华传统诗词大赛”的组成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大市评比,不必另行投递。

4、非八年级学生请将稿件直接寄到常州市二中“舣舟诗社”,并请写明“中华诗词《舣舟杯》征稿”字样。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中语组

    2007108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 2017 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1501号-2

    学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德胜南路26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