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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教科室5

请需要进修学历的老师3日内与芮老师联系。

关于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年3月23日       点击:405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区社会事业局《2009年新北区教育系统培训计划》(常新社人〔2009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全区45周岁以下在中学任教未达本科学历、在小学及幼儿园任教未达专科学历的教师;

2、需要继续提升学历(以本科为主,报考教育硕士另行通知)的其他老师。

二、专业及院校选择

为解决工学矛盾,方便学员学习和集中管理,报名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可选择电大(开放教育)或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的两院校及相关专业(招生简章分别见附件一、二)。

1、专任教师原则上报名参加本专业的学历进修;

2、参加教育管理专业学历进修的原则上为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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