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5所):
常州市安家中学 新北区吕墅中学
新北区三井中心小学 新北区百丈中心小学
新北区新桥中心幼儿园
一、总则
第一条 凡自愿申请,经辖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由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妇女联合会、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常州分公司审批正式命名为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基地)的学校,适用本办法。
二、组织管理机构
第二条 各实验基地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学校书记或行政领导任组长,并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第三条 各实验基地由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统一管理。
三、申报与评审
第三条 申报实验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已建立家长学校,积极参与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举办的公益活动,并积极发动教师和学生家长上网浏览“龙城网上家长学校”网页。
2.有健全的网络组织、有领导机构,并确定专人与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进行经常性的信息沟通。
3.学校将家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具有明确的实施家庭教育的工作思路、方案和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关家庭教育的课题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4.学校有参与实验基地工作的意愿,愿意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评审程序:
1.学校填写《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实验基地申报表》(表格可到网站上下载),自愿申报;
2.各辖市、区教育局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妇女联合会、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常州分公司审批。审批通过的学校命名为“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实验基地”并授牌。
四、实验基地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 各实验基地应具备基本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网络组织并建立自己的家长学校。实验基地要加强与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的联系,积极参与“龙城网上家长学校”网站建设,及时上传相关信息,以实现资源共享,并向老师、家长、学生做好网站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相关的互动栏目和举办的各项公益活动。使用好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提供的老师、家长、专家、学生四方网上免费互动交流平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第六条 各实验基地应本着“服务家长、成就孩子、和谐社会”的宗旨,将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基地工作纳入本单位德育工作目标,建立相应的管理考评制度,保证实验基地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 各实验基地应深入开展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本土化小课题研究,不仅要有明确的课题研究方案,更要重视课题研究的过程和研究报告;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共同培育道德高尚、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知识渊博、勇于创新、能力卓著的新一代,为开创我市家庭教育新局面而努力。
第八条 各实验基地无论是独立自主开展的,还是与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共同举办的各项活动,都应精心设计、科学论证、合理安排。每年度、每学期、每月都应有明确目标、实施计划和总结;实施中应注重收集完整的过程性资料,活动结束时,都应有专题小结;各项台帐资料都应做到类别清楚、过程完整、科学规范。
第九条 各实验基地要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展示阶段工作成效和研究成果,不断扩大实验基地的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完善实验基地的各项工作。
五、管理与评价
第十条 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为实验基地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公益服务:
1.每学期为实验基地提供网校专家的授课菜单,根据实验基地需要优先提供家庭教育和相关学科教育的讲座(实验基地需提前一周预约);
2.免费给实验基地发放家庭教育的相关资料和工作简报;
3.免费为实验基地提供相关教师的培训;
4.网站优先为实验基地发表新闻、师生和家长书画的作品等,并为实验基地展示学校成果提供方便;
5.无偿为实验基地提供家庭教育资源,协助实验基地举办大型家教活动等。
6.根据实验基地的实际需求为学校建立家校联系平台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 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每年命名一批实验基地,对各实验基地将会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行交流、展示、评估,对工作出色的将予以表彰奖励;优先从实验基地中聘请优秀的领导、教师为网校专家。对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的将提出整改要求,长期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实验基地资格。
六、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