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师德师风>>校务公开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09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ljw

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19〕7号)精神和《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新教基〔2019〕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集中整治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治理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1.违规举行考试。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学科竞赛题作为考试内容的。

2.违规进行排名。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3.违规分快慢班。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4.违规超前教学。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5.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向学校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初中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6.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治理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韩文明,副组长:凌建卫、盛洪良、赵亚丹;组员:胡芸雅、周建军、孙丽静、许泽峰、岳俊杰、王雪梅和各年级组长。

(二)强化督促检查。

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三)严肃执纪问责。

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让违规者付出成本和代价,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

(四)推进家校协同。

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采取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等各种方式,请家长参与到专项治理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监督。

(五)优化资源供给。

进一步完善和扩大课后服务,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六)建立长效机制。

实时公布举报电话(0519-83189833)、投诉查处(校长信箱)、自查整改、定期发布督查整改等。

四、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9月20日)

1.会议动员。召开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政人员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家长会及学生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重点部署违规招生、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整治工作。

2.积极运用省市技术平台、如“名师空中课堂”、“青果在线”等,拓展教育资源,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

对照6条整治重点,认真自查自纠,填写上报《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向家长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认真做好“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系统的使用、规范管理和专项检查,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正确使用、常态应用。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1.巡查督查。针对区教育局、区责任督学定期来校开展巡回督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周报制度。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上报区教育局。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前)

1.全面评估转向整治成效。进行逐项自评,形成报表,报区教育局。

2.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学校管理,优化教育氛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定打攻坚战的决心,树牢打持久战的思想,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把手校长担任组长,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主动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职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破立并举

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向引导相结合。

(四)强化舆论导向。

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主动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郁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理解、支持并共同做好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 2017 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1501号-2

    学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德胜南路26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