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墅中学创建于1964年,南临京杭大运河,东濒德胜河。在“为师生的发展奠定基础”的办学理念引领下,围绕至诚文化建设,学校已初步形成“德以至诚,学以敦行”的校训,营造出一种诚实、朴实、扎实的教育氛围,让学生在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一、健全组织,建立工作机制
依法治校,重在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行政人员协作负责。
依法办学,重在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的《吕墅中学章程》经教代会通过,各项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汇编成册,并在校园网公示,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有力保障。修改完善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办法》等考核细则,激励教职工同心做事守规范、努力工作不懈怠。
依法教学,重在宣传教育。通过会议、学习、考试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贯彻师德师风要求,增强守法意识。
二、多措并举,依法规范管理
学校有完善的教代会制度,决策和监督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由教代会研究讨论实施。平时广泛收集评议意见,对学校工作、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至诚读书论坛、道德讲堂”等活动,全体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自觉加强“德高为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招生收费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招生政策、收费标准透明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三表”上墙上网,自觉接受教育部门、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成立家长委员会,实现学校与社区以及家长的长期联系,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努力构建符合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环境,校史墙、文化墙、宣传栏的布置,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境界。实施行为规范等级考核,引导学生规规矩矩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从他律走向自律。聘请的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开设讲座,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开展主题班会、消防演习、逃生演练,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以及自防自救能力。
三、依法治校 办学成效显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治教、学生知法守法意识逐年提升。近年来学校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为师生创造了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依法治校路上,我们仰望教育“星空”,永远追逐和谐校园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