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奔牛幼儿园、银河幼儿园、社区培训学院、薛家成校、奔牛成校:
根据《关于印发新北区中小学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教〔2023〕3号)有关要求,结合局近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2023年度取得高一级职称的2024年1月在编在岗人员;
2.其他至今未聘到高级七级岗位、中级十级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聘用程序
(一)确定岗位数。以2024年1月的岗位空缺数为准。
(二)组织竞聘。在本单位拟聘用岗位存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聘用。当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该岗位空缺数时,单位组织相应岗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分细则打分,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岗位晋升人选。
(三)确定岗位。岗位晋升人选名单和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岗位,组织聘用和审批(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审批时间、地点
4月15日、区档案馆1507室。
三、审批时所需材料及要求
1.申报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和55周岁以上未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除须符合规定的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外,还须达到师德师风好;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工作或达校本学科平均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各校需提供拟晋升高一级岗位教师的下列材料:1、评分表;2、师德师风证明;3、工作量证明;4、教育教学效果证明;5、职称证书原件。以上三个证明材料控制A4版1页。
2. 双肩挑人员审批。原有双肩挑人员提供双肩挑人员审批表;原双肩挑人员所在单位有变动、管理岗位等级有变动或专技等级有变动的,需要重新填表进行审批。
双肩挑人员:本次岗位晋升必须进行打分,并不得低于本岗位最低等级人员分数。需提供打分表。
新提拔的校级领导原则不进行双肩挑审批。
3.关于岗位聘用合同变更
填写《聘用合同变更表》,聘用合同起聘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9日。
4.关于乡村教师聘用
在乡村中小学任教20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称、或在乡村中小学任教30年以上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学校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分别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20%超岗位聘用,按照乡村教师评审条件申报并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在乡村学校聘任,聘任5年之内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的,应重新评聘。
5.关于支教教师聘用
因组织安排援藏援疆援青等教师,在受援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返回后由派出单位直接聘用,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
6.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保留原有岗位等级,不参与本次岗位等级晋升,等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处分期的人员,不得进行岗位等级晋升。
四、注意事项
1.省平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申报
2.省平台岗位聘任前完成维护事业单位个人信息
3.在审批时带好相关审批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并带好公章。
4.对超岗位聘用人员在岗位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备注”栏注明。
5.符合晋升条件人员从聘用到相应岗位上的次月兑现工资,晋升岗位工资,岗位津贴调整。补差部分可列入2025年5月工资发放的补发一栏中。
6. 其他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新北区中小学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教〔2023〕3号)执行。未尽事宜,电话联系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5****71、85****75,特殊问题由局组织人事处与人社部门商定后处理。如有审批时间调整,会在机构人事群里及时通知大家。
附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岗位变动核准表(从系统中打印),一式四份,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从系统中打印),一式四份,
3.事业单位“双肩挑”拟聘人员核准表(从系统中打印),一式四份,
4.事业单位岗位使用核准表(特批岗位)(从系统中打印),一式四份,
5. 新北区中小学岗位聘用评分汇总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双肩挑人员打分表(由各校提供),一式二份,
6. 聘用合同变更表,一式三份,
7. 常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8.职称证书原件,
9.工作量证明,
10.公示材料
11.审批安排
12.区人社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核准办理事项的有关说明
组织人事处
2025年3月31日
附件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