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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教科室7
关于转发《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年3月11日   出处:组织人事处    点击:632    打印本页

各中小学、幼儿园,国际学校,薛家成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尤其要提醒今年拟申报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务必按要求及时完成公共科目的学习任务并通过考试。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一一年三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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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继续教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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