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命与教育结合,称之为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这个名词,最早是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在1968年提出的,“生命教育是为学生快乐而成功地生活作准备的教育活动,是一种以提升学生的精神生命为目的的教育活动”。
“提升学生的精神生命”才是生命教育的目的。而人的精神生命是为何物?如果每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具备了异于别人的天性,教育要做的是培养他不断发现、挖掘他的这份天性。
就如中国古代的哲学经典《中庸》一文即开宗明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性—道—教的关系即是人之天性与教育的顺承关系。
古义中,“性”与“生”互训相通。而“天地之大德曰生”,天道的意义在于顺应万物之生的本性,让其发挥生命本质,让其繁衍生息。这是天道。
天道,是客观规律,是自然万物的运行的自然准则。天道是“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类似于老子所说的“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都旨在说明天道的普遍性。
但这种“费而隐”的普遍性并非不可捉摸而走向不可知论,天道需要人的践行,因为道不远人,离了就不成为道。
《中庸》中所说的天道是:“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这份博厚高明悠久,人道可通过“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来认识。
人道,是人拥有肉体生命之天命的同时,也顺应天道予人的精神生命。人道是生生不息的,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地创造新的生命意义,是对精神生命的不断创造。
天道和地道奠定了深远和悠久的情怀,是人道取之不尽的资源。真正的生命教育应是天道、地道、人道的结合。